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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死刑未被核准,“唐慧女兒案”將第五次審理。昨日上午10點,在湖南省永州市一看守所,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,湖南省高院向“唐慧女兒案”兩被告人周軍輝、秦星送達了最高法院刑事裁定書。兩被告人死刑未被核准,案件將發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審理。最高法院認為,第一審判決、第二審裁定認定的強迫賣淫、強姦、組織賣淫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定罪準確。審判程序合法。鑒於周軍輝、秦星強迫賣淫的暴力、脅迫程度,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尚未達到情節特別嚴重,對二被告人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量刑不當。本案覆核期間出現新的證據,可能影響對秦星是否構成立功的認定,依法應予查明。
  在央視《新聞直播間》視頻中,周軍輝聽到裁定後顯得較為平靜;秦星則情緒失控,流淚痛哭。
  A
  暫時“免死”依據為何
  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介紹,最高人民法院覆核死刑案件,始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、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,嚴格執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嚴格控制、慎重適用死刑政策,貫徹特殊、優先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原則,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。
  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,強迫他人賣淫只有情節特別嚴重的,如大規模強迫賣淫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,強迫多名幼女賣淫的,多次在公共場所劫持他人拘禁後強迫賣淫的,或者強迫賣淫手段特別殘忍、造成被害人嚴重殘疾或者死亡等情形,才可考慮判處死刑。
  本案中,被告人周軍輝、秦星強迫不滿14周歲的幼女多次賣淫,控制賣淫所得,其間被害人又被他人輪姦,致被害人患有生殖器皰疹及創傷後應激障礙,嚴重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,犯罪性質惡劣,犯罪情節、犯罪後果嚴重,二被告人在強迫賣淫的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均應依法懲處。但根據被害人陳述及證人李某某、蔡某某、陳某某等的證言,證實被害人可與其他證人結伴外出、經常到附近網吧上網,未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,除有一次因不服從賣淫安排,被打臉部外,未發現被害人受到二被告人的其他暴力侵害。
  鑒於周軍輝、秦星強迫賣淫的暴力、脅迫程度,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尚未達到情節特別嚴重,第一審判決、第二審裁定對二被告人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量刑不當。
  B
  秦星“立功”能否認定
  最高院裁定稱,本案覆核期間出現新的證據,可能影響對秦星是否構成立功的認定,依法予以查明。
  刑一庭負責人表示,最高法院覆核期間,對被告人秦星是否制止同監人員周蘭蘭自殺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,調取了看守所的監控錄像及在場部分同監人員的辨認筆錄等新證據,上述新證據可能影響對秦星是否構成立功的認定。由於新證據未經當庭質證,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,現已隨案移送湖南省高院,由湖南高院通過開庭審理進行核實。
  “有沒有立功的問題,在一審和二審時沒有進行庭審質證。現在有了新的證據,那就需要當庭質證,看證據是否確鑿,是否可以成為定案依據。”武漢大學法學院康均心教授說。不過,此前,永州中院和湖南高院都未予採納。此後由於警方被爆偽造立功材料,永州市公安局、湖南省政法委先後都進行調查。據媒體報道,卻都得出了與法院結論截然相反的調查結果。
  昨日下午,南都記者就此致電秦星代理律師彭凱,詢問新的證據一事。彭凱律師表示,由於自己沒有接收到最高院的刑事裁定書,不便對此事多做解釋。
  C
  案件發回何時重審
  據瞭解,案件被最高院發回重審之後,一般要在三個月之內啟動相關程序。
  昨日下午,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科的一名工作人員對南都記者稱,新的庭審何時開始尚未確定。“目前我們也僅僅是做了轉達裁定書的工作,至於下一步的工作,還需要等上面的指示。
  反應
  唐慧:心亂了 秦家:聽天由命
  目前,唐慧在永州市開了一家花店,生意也步入正軌。據她介紹,自從去年“勞教案”終審後,她就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生活和生意之中。死刑未被核准,再次打亂她的生活。“我的心挺亂了,我也沒有什麼想法,目前只能去請律師,跟律師商量,看怎麼辦。”唐慧說,“作為一個受害人的母親,我是確實希望他們執行死刑。”昨天,唐慧的律師對南都記者說,唐慧尊重最高法院的裁定。
  不過,被告人秦星的哥哥秦軍則稱,自己已經沒有經濟能力再去請律師,也沒有能力再去為妹妹的事情去跑,“一切只能聽天由命了”。
  觀點
  “從目前的證據來看,慎重判處死刑,是負責的。重審時,也期待湖南高院能剋服法外因素的影響,依法、獨立地做出審判。”
  ——華東政法大學司法研究中心主任、犯罪與刑事政策研究所所長游偉
  案情回放
  2006年
  被告人秦星伙同其男友陳剛(同案被告人,已判刑)在永州市零陵區瀟湘中路柳子大酒店旁租房經營“柳情緣休閑屋”,並採取招募、容留等手段組織蔡某某、陳某某、王某某等多名女性賣淫。
  2006年10月1日
  被告人周軍輝溜冰時結識被害人張某某(女,時年10歲),後周軍輝返回醫學院附近的“漂亮寶貝”理髮店上班。之後,張某某來到“漂亮寶貝”理髮店,與周軍輝一起吃晚飯。當晚,周軍輝將張某某帶至出租屋內看碟、留宿併發生了性行為。次日上午,周軍輝帶張某某前往“漂亮寶貝”理髮店的途中,張某某被其舅母發現帶回家。
  2006年10月3日
  張某某再次到“漂亮寶貝”理髮店找被告人周軍輝,周軍輝通過朋友“魏勇”與陳剛聯繫後,將張某某帶至“柳情緣”,交由被告人秦星安排張某某賣淫。此後,周軍輝多次從秦星處領取張某某賣淫所得款共1000餘元,外出打工後又委托朋友魏治敏(綽號“韋劍”)繼續領取張某某的賣淫所得款。其間,張某某因不服從賣淫安排,與秦星發生爭吵並朝秦星臉部打了一巴掌。陳剛見狀朝張某某臉部打了一下,周軍輝聞訊趕來亦打了張某某臉部一下,要張某某尊重老闆、聽從安排。
  2006年12月下旬
  張某某被劉潤、蔣軍軍、蘭小強、秦某(均系同案被告人,已判刑)接出飲酒並被採取暴力手段強行姦淫。同月30日,張某某被親屬找到並帶離“柳情緣”。經鑒定,張某某患生殖器皰疹及創傷後應激障礙。
  2012年6月2 7日
  歷經再次重審,四次判決,等來終審判決:色情場所老闆秦星、周軍輝兩被告被判死刑,4人被判無期徒刑,另有1人獲刑15年。 新華社 中新社
  本版採寫:南都記者 邵銘 王殿學 占才強 實習生 王偉凱 王晶  (原標題:最高法院不予核准“唐慧女兒案”兩主犯死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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